我要离婚。结婚三年了,我能分男方婚前多少财产?
你好。1、婚前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一般你是无权分割的。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