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期与合同有效期

更新时间:2019-07-13 04:13: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 试用期后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事由和程序,单方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丧失了这一权利。试用期满,劳动者没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说明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 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的规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合同,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对于试用期已过,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正确的处理办法应该是:依照《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各项补偿。
  • 试用期终止合同与试用期不合格有什么区别
    均会导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 合同中服务保证期可以比合同有效期长吗?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以上内容找法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