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1.离婚协议书效力
您好,根据我对案件的分析认为: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该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经过签字后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如有需要请委托律师处理。对回答满意请采纳满意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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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协议书签字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书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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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协议分割效力
推荐问题 离婚协议分割房产效力是什么,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你好,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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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协议房产分割
您好!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结果法律不干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司法实践中就是均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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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婚协议房产赠与
推荐问题 父母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女儿,三年后父亲反悔怎么办?
规定是有效的,可以起诉你父亲违约,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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