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最新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比较重要的规定有: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赞同后,可采纳“议标”(竞争性商洽或询价采购)的办法:
一、招标后没有招标人招标或许从头招标未能建立的;
二、所需设备、材料技术杂乱或需求与现有设备(设备)一起(匹配),构成符合条件的潜在招标人缺乏三家的;
三、对工期要求特别急迫,选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工程缔造需求的;
四、因规划更改或施工需求,需增加原项目招标设备、材料数量的,且增加资金总额不超越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因规划更改或施工需求,需对原招标设备、材料的部分参数、配备、外购件进行调整的;
六、同一招标批次招标设备、材料数量达不到规划要求,且需求急迫的;
七、选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事端抢修用设备、材料等特别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八、发生了其他不可预见的急迫状况不适宜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