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
你好,首先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一生才买几次房子,遇到闹心的事情又很苦恼,我解答如下:第一,你要认真的看看合同是怎么签定的,现在有的开发商销售房屋的时候为了满足买房人的各种需求,有的防盗门等附属物让住户自己去选择购买,房屋售价不含防盗门,这样也是公平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由谁去买防盗门,那么开发商让消费者再出钱去各自买防盗门就不合理了,就等于开发商把完整的房屋支解以后变相收钱。新楼房的附属设施有很多有特殊的约定,例如:灯具了,洁具了都没有安装,但是开发商也没有收你们的钱,为什么呢?如果开发商什么附属设施都安装完毕了,可能你入住以后感到不完美,自己要更换,这样会造成浪费。第二,关于质量问题,商品房各个部位和设施国家是有标准的,例如墙壁、防水、暖气、闭路、门窗等等,你最好找一位董得质量的专业人员到现场看看,是否存在问题,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是施工问题还是某个设施的质量问题,每个部位都有一定的保修期限,而且开发商对施工单位都留下了工程总造价5%的质量保证金,在找开发商现场查看的时候一定要作一个书面的记录,让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维修的凭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打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