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六年了,根据新劳动法从2008年起签订了两份合同,直到2011年12月底没有签订固定合同,但公司2011年12月28日没有续签合同,只承诺四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那么公司应该付给我们什么?谢
更新时间:2020-06-19 08:47:17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已经六年了,根据新劳动法从2008年起签订了两份
合同,直到2011年12月底没有签订固定合同,但公司2011年12月28日没有续签合同,只承诺四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那么公司应该付给我们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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