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6月买了一所房子,90.55平方米,1楼,仓库性质,不转让,2012年11月,一个人买了这所房子,我和他签了一份合同,70万个转让案,他付了25万,我把抵押贷款还给了13万,现在房地产证
更新时间:2020-06-12 00:40:34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6月买了一所房子,90.55平方米,1楼,仓库性质,不转让,2012年11月,一个人买了这所房子,我和他签了一份
合同,70万个转让案,他付了25万,我把抵押贷款还给了13万,现在房地产证明已经准备好缴纳40万税了,我认为合同是公平的,不卖,请问,1.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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