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再签名的,在此期间,我多次要求签订合同,公司不予理睬。2018年11月18日进入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重新签署,日期为3月1日,未填写工作制,实习与正式工资相同,6月30日签订时实习
更新时间:2020-05-20 22:44:45
问题描述:
劳动
合同是再签名的,在此期间,我多次要求签订合同,公司不予理睬。 2018年11月18日进入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重新签署,日期为3月1日,未填写工作制,实习与正式
工资相同,6月30日签订时实习期间再次延长2个月(有录音),即9个月实习期间,本合同合法或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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