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同时李某是为小额贷款公司存款民众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是否有刑事犯罪?
更新时间:2018-09-26 06:19:08
问题描述:
问:
一、王某担任
小额贷款公司
法人代表并且一人独资注册。实际控制人为宋某和李某。公司资金链断裂时刻,
法定代表人 、独资注册人匆忙改为宋某。
二、公司资金链断裂后、宣布停业还款,宋某和李某书面公示,分别负责各自放出货款的讨债。目前宋某、李某二人凑钱,每月给民众还款,还款金额比例为每存储10万元,每月还款10元,预计近百年还清欠款。
三、宋某担任小额贷公司董事长。李某担任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同时李某是为小额贷款公司存款民众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
请问李某是否有刑事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那条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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