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住宅,房费40万元,已支付18万元,其馀22万元已经贷款,卖方房地产证明未以买方名义,贷款暂未偿还。由于卖方的原因无法马上过家,时隔3个月,家里有数百年了,我后悔卖方卖不出去了。没有在购房
更新时间:2020-04-25 10:11:31
问题描述:
购买二手住宅,房费40万元,已支付18万元,其馀22万元已经贷款,卖方房地产证明未以买方名义,贷款暂未偿还。 由于卖方的原因无法马上过家,时隔3个月,家里有数百年了,我后悔卖方卖不出去了。 没有在购房协议上签字。 能否请求,能否请求多少有些合理。 求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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