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个学员在体育课程上慢跑,一不小心一个学员没坐稳撞倒此外一个学员,致其面部负伤,教师以前开展了安全知识教育,不许超出,二个学员均超过教师慢跑范畴,这一义务怎样区划,院校有义务吗
更新时间:2020-04-16 2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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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个学员在体育课程上慢跑,一不小心一个学员没坐稳撞倒此外一个学员,致其面部负伤,教师以前开展了安全知识教育,不许超出,二个学员均超过教师慢跑范畴,这一义务怎样区划,院校有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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