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支付了15万元,并在律师事务所写承诺书,法院明知夫妻存续期间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新时间:2018-09-20 10:18:48
问题描述:
2013年8月31我父亲被董某挖掘机碰伤,当时受伤的工地我父亲也是承包人之一,当时董某两辆挖掘机都在工地现场,经诊断我父亲高位截瘫,治疗期间,董某再三许诺把我父亲病看好,一共支付了15万元,并在
律师事务所写承诺书,承诺自己付全责,并付钱治愈我父亲,和一切损失。15万还不够手术费用,当时一心救人性命,并未想到走法律程序。当后续治疗中向董某要钱时,董某说自己无力偿还,让去法院起诉他,我怀疑,当时董某已经转移了财产,房产,起诉后法院一审判决130多万,董承担百分之60责任,大概70万左右还剩余55万未偿还,并查封财产一套,价值40万,我方和董方共同上诉,二审执行一审判决结果,然后,执行期间董某一分钱不出,宁愿拘留,无奈,向法院申请拍卖查封房产,此时,董某与妻子王某避债离婚,法院明知夫妻存续期间债务为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结果依旧是王某分割查封财产的百分之50。现在,房屋无法拍卖,除非我方愿意出百分之50钱给予王某才可
司法拍卖,现在董某依旧是两辆挖掘机老板,依旧生活的很好,有一次性还清债务的能力,却只答应每月偿还1000元。执行法官已经拘留了他3次,并且执行法官也认识董某,现在,我父亲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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