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东莞贷款买来一辆二手车,是由融资担保公司借款的。在最终拿车的情况下,要多收两笔以前沒有提及的花费。一个是车辆抵押费1200,说成给本地车辆管理所的。也有就是说三年GPS流量费3000,这全是购车
更新时间:2020-04-16 10:59:27
问题描述:
我还在东莞贷款买来一辆二手车,是由融资担保公司借款的。在最终拿车的情况下,要多收两笔以前沒有提及的花费。一个是车辆抵押费1200,说成给本地车辆管理所的。也有就是说三年GPS流量费3000,这全是购车以前沒有提及的花费,我想问一下它是合理合法扣除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