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在2013年、9月、6日从承包方手上选购房基地一块,总面积171平米,每平米538元,总共91998元,农田是以承包方手上私底下选购,如今那块房基地政府部门要征缴,甲方和乙方商议规定退钱,承包方
更新时间:2020-04-13 16:26:46
问题描述:
招标方在2013年、9月、6日从承包方手上选购房基地一块,总面积171平米,每平米538元,总共91998元,农田是以承包方手上私底下选购,如今那块房基地政府部门要征缴,甲方和乙方商议规定退钱,承包方却以只退50%为由,没有再次商议,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那样人们能规定他退全款买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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