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北京打工,因家中缘故,企业告之在青岛市有份工作,能够回青岛市,在青岛工作3个月后,因业务流程调节,造成无我有的岗位,不同意转岗,及其返回北京打工,刚开始早已商议愿意赔偿金,后告之成本增加,没
更新时间:2020-04-13 15:33:13
问题描述:
以前在北京打工,因家中缘故,企业告之在青岛市有份工作,能够 回青岛市,在青岛工作3个月后,因业务流程调节,造成 无我有的岗位,不同意转岗,及其返回北京打工,刚开始早已商议愿意赔偿金,后告之成本增加,没法商议愿意,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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