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群中,有些人没有我的许可就不发布我的照片,而且他不只是把它们贴在群里,这并不侵犯我的隐私权,我也有证据表明这群人发表了截图。

更新时间:2020-04-05 17:20:01
问题描述:
在QQ群中,有些人没有我的许可就不发布我的照片,而且他不只是把它们贴在群里,这并不侵犯我的隐私权,我也有证据表明这群人发表了截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6717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3.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2020-04-05 17:09:37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34031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公开散布他人的个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0-04-05 17:14:54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38639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2020-04-05 17:17:51
    点赞
  •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24021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也就是说,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者用于其它非法用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也不能算侵害隐私权。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2020-04-05 17:20:01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在网上发布了一个男人的行为,并发布了他的照片(他的相册),然后及时删除。他控告我侵犯了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请问,如果她人用我的照片发表在朋友圈,冒充我,算侵犯我的肖像权没?
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人在聊天群里,发我本人照片,我觉得是侵犯肖像权,我还有证据,威胁我,等过了一会,他把我举报了
你好,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的同学不经同意我的照片拍下来上传到了他的空间,并且公开。他说这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我却认为算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让拼多多介入退款不退款成功之后,商家让我补差价怎么办?
消费者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来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己全责自己车修不修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要求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卖方虚假发货拒绝退款怎么办?
你好,可以及时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拼多多买假货,想维权
消费者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来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刚买到的护肤品买回来发霉了,还没有使用,怎么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买到过期的护肤品,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此事,也可以去协费者协会去申诉此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6秒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2051 人
女人前夫犯法取保候审了能让他坐牢吗
43秒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2051 人
女友前夫哥犯罪取保候审了能让他坐牢吗,我没他犯罪资料
4分钟前
石健伟律师
近期帮助 18713 人
台湾人在大陆的房产怎么继承
4分钟前
吴思律师
近期帮助 220 人
男方因赌博导致妻子名下的信用贷款,这个是共同债务吗
3分钟前
阳贻峰律师
近期帮助 8459 人
离职证明公章有点模糊
6分钟前
庞娟律师
近期帮助 10944 人
老人去世丧葬费子女都想拿如何办
9分钟前
吕柳玲律师
近期帮助 13010 人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大量优惠券因为商家在平台里折扣加上我合法使用优惠券进行多次低价购买这种行为会构成违法
9分钟前
程先涛律师
近期帮助 6454 人
租的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停运费谁出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