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户自打租房子住起,一直托欠物业费,合同书上早已表明租赁户缴纳物业费。如今早已有6000余元,已超出保证金的3倍了。我能借助法律法规方式强制性他缴清借款吗?(他的租金一直是交的,如今的合同书还没有期
更新时间:2020-04-04 17:33:30
问题描述:
租赁户自打租房子住起,一直托欠物业费,合同书上早已表明租赁户缴纳物业费。如今早已有6000余元,已超出保证金的3倍了。我能借助法律法规方式强制性他缴清借款吗?(他的租金一直是交的,如今的合同书还没有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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