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4月花2万61000元买来他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号。那时候彼此写了协议书,但不去公正。2009年4月又缴完尾款分下房屋搬入(现我爸爸妈妈定居)。如今另一方悔约了规定要回房子,按我交了的与我所耗
更新时间:2020-03-29 08:42:30
问题描述:
我2006年4月花2万61000元买来他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号。那时候彼此写了协议书,但不去公正。2009年4月又缴完尾款分下房屋搬入(现我爸爸妈妈定居)。如今另一方悔约了规定要回房子,按我交了的与我所耗的花费退款,我绝的怨,不愿退。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能没退他吗?房本如今还没有发。法律法规是否不保护我的此项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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