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该单位签订了定期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公司的范围内,昨天公司给我发出通知,安排我在公司投资,但另一家具有独立会计的公司工作,今天会被报告,或者后果是自给自足的。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吗?我能被视为
更新时间:2020-03-23 10:53:14
问题描述:
我与该单位签订了定期
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公司的范围内,昨天公司给我发出通知,安排我在公司投资,但另一家具有独立会计的公司工作,今天会被报告,或者后果是自给自足的。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吗?我能被视为原合同行为的终止吗?我能要求双重财务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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