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欠我钱,人民法院以调处,在实行全过程中,我和村民委员会达成共识,2010年12月30日村民委员会给付我借款,并在协议书中承诺,期满后村民委员会不合同履行,将付款合同违约金5000元,并依据法
更新时间:2020-03-18 19:15:24
问题描述:
村民委员会欠我钱,人民法院以调处,在实行全过程中,我和村民委员会达成共识,2010年12月30日村民委员会给付我借款,并在协议书中承诺,期满后村民委员会不合同履行,将付款合同
违约金5000元,并依据法律法规付款诉讼时效执行贷款利息,我想问一下,我规定村民委员会付款合同违约金和诉讼时效执行贷款利息合理合法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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