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有办理房地产,他们为什么要签字,知道房屋所有权占有的其他土地要依法处理,办理有关地方的手续自己负责,开发人员不应该负责吗

更新时间:2020-03-16 11:17:25
问题描述:
明明没有办理房地产,他们为什么要签字,知道房屋所有权占有的其他土地要依法处理,办理有关地方的手续自己负责,开发人员不应该负责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37764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一次修正: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二次修订: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修订后的该法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顺应现实客观需要的大好事,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改革土地利益分配制度并将改革成果归由人民共享,实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一种理性的平衡,无疑是减少征收中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高速发展的必要之策。
    2020-03-16 11:13:31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35792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0-03-16 11:16:00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21560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2020-03-16 11:17:2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为什么他们还让签字,知道房屋所有权依法占用其他土地,处理和处理相关的自愿责任程序,开发商不应承担责任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1954年,法院裁定该房屋归老人本人所有,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房屋被他人无偿占有,直到十年前才知道他在
房屋产权证书如何补办<p>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补证手续:<p> 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您(单位)应尽快持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持公证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房改房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什么他们还让签上,知悉该房屋所有权占压的其他土地需要依法处理并办理相关地手续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
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   (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时镇政府只出具了房屋购买证,没有办理房产证。请问这样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
您好,需要看房屋及土地的性质确定,建议委托律师调查了解确定办证的具体事宜,吴律师。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办房产证之前,知晓该房屋规划用途更改为“其它”并同意办理房产证。请问这合理吗?
你要关注一下你买房的土地性质了,是工业或商业用地,办的房产证也会不一样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申请驾校时签订了合同,是否合法
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了一个猫,签了合同要在他们哪里每一个月冲300元买猫粮
针对买猫后需每月冲300元买猫粮的合同问题,可协商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援助或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报名参加自考本机构,可以吗?
你好,建议你和培训机构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签一年没有到期想退押金
提前退押金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与对方就退押金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明确退押金的金额、时间和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其次,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提前退押金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合同中有不允许和第三方合作怎么办
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符合条件的可以主张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要求该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该合同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即与本案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李晓航律师
近期帮助 168383 人
起诉离婚,房产要求孩子满18给过户,孩子现在九岁,现在能直接过户吗
刚刚
张晨光律师
近期帮助 6086 人
被俏生元骗要怎么把钱要回来
6分钟前
邓五英律师
近期帮助 11348 人
我在工地干工受伤,能申报吗,我的伤是左跟骨内固定粉碎性骨折,还能申报吗
17分钟前
佟剑锋律师
近期帮助 1959 人
就是家里人车祸受伤三个月了。还是没有恢复好保险公司会继续赔偿误工费营养费吗
18分钟前
张贤恺律师
近期帮助 2899 人
在抖音被骗了
18分钟前
张杰律师
近期帮助 40423 人
我营运大货车次责,对方小车超速逆行主责,36天事故认定才下来,我大货车的停运损失对方怎么陪?
20分钟前
张晨光律师
近期帮助 6086 人
职校把学生的外卖拿走违法吗?
31分钟前
李迎律师
近期帮助 3196 人
期房,未交付,延期,中间更换开发商,可以要求退房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