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2016年6月5日至2018年9月1日期内在我企业工作中,沒有签劳动合同书,如今A提到劳动仲裁规定我企业付款11月的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费,我想问一下A是不是早已超出诉讼时效性?我企业应当如
更新时间:2020-03-07 17:38:56
问题描述:
A在2016年6月5日至2018年9月1日期内在我企业工作中,沒有签劳动合同书,如今A提到
劳动仲裁规定我企业付款11月的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费,我想问一下A是不是早已超出诉讼时效性?我企业应当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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