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厂改造费到2004年,2006年,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请问这两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工作,我从事特殊类型的工作到2006年可以退还,如果直到2004年还不够,劳动局到2004年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3-01 11:22:59
问题描述:
我的工厂改造费到2004年,2006年,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请问这两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工作,我从事特殊类型的工作到2006年可以退还,如果直到2004年还不够,劳动局到2004年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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