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潍坊的国家赔偿标准与国家赔偿标准不一致,应该执行哪个?

更新时间:2020-02-18 12:20:53
问题描述:
请问:潍坊国家赔偿标准与国家赔偿标准不一致,应该执行哪个?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20723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的诉讼参加人及其他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对于有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可采取扣押等保全措施;对于可能变质、转移的财产,也有权采取拍卖、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违法采取这些措施以及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文书执行错误,都有可能对被执行人造成损害。根据宪法第41条和《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等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这种损害,理应予以赔偿。
    其赔偿程序与《国家赔偿法》第3章第3节规定的刑事赔偿程序相同。
    2020-02-18 12:16:28
    点赞
  • 行政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32601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工伤:1 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020-02-18 12:18:51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11237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关于精神赔偿金的一般标准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标准,系国家针对行政权或者司法权致使公民精神损害支付赔偿金的标准,标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对受害人的救济程度以及国家赔偿制度的社会效益。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赔偿标准,即惩罚性标准、补偿性标准、抚慰性标准。惩罚性标准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不但要承担受害人的损失,同时要因侵权行为而承担惩罚性的费用。如在美国的亚拉巴马州,对死亡损害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补偿性标准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相当。例如美国联邦行政赔偿采用的补偿性标准。抚慰性标准是赔偿义务机关不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给予完全充分的救济,只在一定范围内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赔偿,立法奉行何种赔偿标准乃考虑国家的经济偿付能力、法治发展状况等因素来决断。《草案》第三十四条所谓“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标准是什么,讳莫如深。结合我国的立法及现实状况,本文认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标准宜定为抚慰性标准,主要理由是:  
    (1)多我国现实考虑,国家赔偿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尚属首次纳入法律草案,标准定得太高政府无法承受。况且,人们对赔偿金额的合理期待也应符合社会的一般价值取向,与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政府财政能力虽然已有大幅提升,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各地财政存在较大差异,在实施精神赔偿金的初期不宜将标准定得太高。  
    (2)抚慰性标准符合立法意图。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草案)》说明中指出:“国家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第一,要使受害人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适当的弥补。第二,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能够负担的状况。第三,便于计算,简便易行”,“适当弥补”,而非“实际弥补”,表明我国国家赔偿所采用的一般标准是抚慰性标准。立法当初作出此种选择主要是基于我国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能力负担的考虑⑥。此次修改《草案》并未对人身权方面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改动,也就暗含了新的赔偿类型(精神赔偿损害)标准应采行与原来一致的标准。而《草案》第三十四条使用“精神抚慰金”这样的表述,从字义上也表明起草者的意将精神损害标准定位为抚慰性标准。  
    (3)从实践量化及操作便利角度看,目前宜采用抚慰性标准。因为精神损害的性质决定了,精神损害是无法用金钱精确计量,补偿性标准就不宜适用。草案三十四条将金钱赔偿金适于于“严重后果”范围,理论上虽未排除适用惩罚性标准,但采取惩罚性标准的条件并不现实。  
    2.精神赔偿金的具体量化标准  精神赔偿金的具体量化标准是指精神损害金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中的“相应”应作何解释,具体量化标准不确定。
    2020-02-18 12:20:53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潍坊国家赔偿标准与国家赔偿标准不同。 国家赔偿日的赔偿金应该实行哪一项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
刑事辩护 5851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索赔 2580
潍坊的国家赔偿标准不同于国家赔偿标准。请问:国家赔偿日应该实施哪些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标准条款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给的赔偿是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给的,但是当事人对赔偿不满意,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也是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来裁定
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咨询一下律师,最新的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按照工伤标准执行,建议先申请工伤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占地赔偿标准?
协商一致后才能拆迁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最新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几个月?
应当陪到出院,有造成伤残的,还应支付伤残补助金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可抗力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包括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国家赔偿是行政诉讼吗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范畴中包括了行政赔偿以及刑事赔偿,分别对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对于受害人权利的侵犯进行了规定。法律依据:《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24年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这些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3、侵犯公民财产权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主体要件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有: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违法的职务行为;具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追偿权,证据齐全,找律师开庭即可,岚县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是,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是,经法院审判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重庆市实施国家赔偿法有哪些措施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赔偿主体、国家赔偿的申请主体、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标准、国家赔偿的对象、方式、程序等。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审判半年,二审判有罪勉邢,有国家赔偿吗?
您好,如果是一审法院判决有罪,而二审法院判决无罪,关押期间的损失由一审法院赔偿。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5秒前
张健律师
近期帮助 4963 人
租房子付了200定金,没有签租房合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2分钟前
闫建秋律师
近期帮助 62061 人
请问有经济来往算诈骗罪吗?
3分钟前
马菊镁律师
近期帮助 1642 人
怎么才能知道被拘留者的被拘留情况
3分钟前
广东才源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5286 人
女方婚前隐瞒陈旧性宫外孕可以起诉离婚吗,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4分钟前
马菊镁律师
近期帮助 1642 人
别人肚子里的孩子要转让,能要吗?合法吗
4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8921 人
我方孩子被同学推倒在地,撞到后脑,但损伤了神经,对班家长拍了片后就不想担负责任,是否需要报警处理
4分钟前
张健律师
近期帮助 4963 人
我的货反错商家了,他们说找不到了怎么办
4分钟前
王冰律师
近期帮助 16966 人
我姐脑少量出血在医院做的微创手术,由于前医院微创手术的失误导致现在在多个医院治疗钱花了不少,能不能找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