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我购买的商品房“缺斤短两”
更新时间:2018-09-09 14:55:53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今年国庆节期间在我所居住的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2012年12月31日交房,合同面积为131.7平米,总价将近40万,但是最近我到公积金中心以及房管局办理各种贷款抵押手续时发现所有资料上记载的房屋面积均为127.3平米,包括
抵押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借款合同等,甚至借款合同后附的我当时签订的一式四份的
购房合同上的面积都更改(合同上有明显的刮痕,单价也做了相应的更改)为127.3平米,就此问题我询问了开发商,他们说127.3平米的面积是建委测量的,以这个面积申请贷款会相对有利,而131.7平米的为房管局测量的面积,实际面积还是以房管局测量的为准。就此事情我想咨询一下几个问题
1.房屋预告登记上的面积以什么为准,最终交房面积是否与预告登记上的面积一致?
2.开发商未经我同意私自更改其保留的合同面积是否合法,我应该如何应对?
3.开发商以“建委测量的面积更利于申请贷款”的解释是否合理,为什么一套房要经过以上两个部门的测量且面积会有差别
4.您就此事还需要补充的意见。
谢谢,静候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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