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当地劳动仲裁。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书。并不给任何补偿。请问我去哪说理呀!
更新时间:2020-01-05 16:26:44
问题描述:
我是07年1月和
新民市国营苗圃鉴定
劳动合同的。开始一年一签。后来5年一签。并给交三检。12年借单位主管局即林业局工作。工作关系和开资应在原单位。直到19年2月机关改革,林业局合并自然资原局,人员减员。我失去工作。原单位已单位没钱为理由也不接收了。不但没工资,现在告之停交三险。我去了当地
劳动仲裁。他们说我和单位鉴定的是《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书。单位不用是对的。可随时解除,并不给任何补偿。请问我去哪说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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