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没有和房东重新签订,我方违约赔偿年房租20%,是不是我按照合同可以在4月20号之前交出房子不算违约?
更新时间:2018-09-06 05:49:12
问题描述:
通过商家转让过来的铺面,
房屋出租合同没有和房东重新签订,房东在原来商家的合同上签字同意转让,现在自己经营亏损,不想经营,要转让,房东也同意转让,合同上租期是2015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实际租金为缴纳到2016年4月20日,提前一个月交房租,现在马上到交房租日期,房东电话
通知我要3月20号交房租,或者交出铺面,负责要20%的
违约金,合同上只说明在房东在合同期内不得收回房子使用权,我方违约赔偿年房租20%,请问是不是我按照合同可以在4月20号之前交出房子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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