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有土地经营权证,土地被征收,经营权证在承包期内,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12-30 16:34:27
问题描述:
非农业户有土地经营权证,土地被征收,经营权证在承包期内,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51301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2019-12-30 16:27:43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58922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因而,本案所争议的土地补偿费不是遗产。
    2019-12-30 16:32:03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05577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
    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
    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19-12-30 16:33:40
    点赞
  •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29182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2019-12-30 16:34:2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有土地经营权证的可以强制性征用土地吗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哪个为准?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民土地确权证能贷款吗
农民土地确权证能贷款吗
土地使用权 3331
土地经营权证,可以吗
建议向土地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哥哥有土地经营权证,弟弟有户口在办土地经营权证其间,土地赔偿款归谁所有.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是一家乡镇企业,土地是自家分的地,土地使用权证,标为集体,划拔土地,这次棚户区坼迁有补尝吗
初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的土地98年分土地时,分在哥哥户口上,现在哥哥有土地经营权证,而我没有,并且土地经营权证上没有我的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起诉《土地经营权证》纠纷因土地经营权证被告上法庭,土地经营权证是以户来定律,原本土地经营权证上
您好,既然对方已经起诉,您需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您应诉,及时和律师约谈,详细说明案情,收集有利证据。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97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是没有土地经营权证,村上把一亩地上到别人家的土地经营权证上,这些我们都不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们没有土地经营权证的原因是什么?建议你最好携带相关资料,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到我律所当面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口头承诺不同于合同,口头承诺有录音。
如果有证据证明口头协议变更了书面协议则有效,否则很难成立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章盖错位置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后共同签定一份解除合同,将原来的错误合同解除掉后,再重新签定一份合同用正确的签章。 2、如果合同相对方不同意更改合同,那么错误方也可以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全款买了一辆网约车,我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写明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的惩罚措施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了,我还签合同了,没事吧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知悉合同内容后作出了确认程序的。合同就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4分钟前
邓开明律师
近期帮助 10859 人
法院罚款逾期未缴纳,五一期间法院放假能不能去法院缴纳罚款
6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0961 人
你好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9分钟前
九转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7037 人
我家有一套房子,承租人过世了,但是物业要求户口内所有人到场签字同意产生新的承租人,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11分钟前
张真睿律师
近期帮助 8085 人
借据过了三年起诉期还能起诉吗?
26分钟前
张真睿律师
近期帮助 8085 人
欠钱不还咋弄有借条
30分钟前
高素梅律师
近期帮助 2029 人
租房合同解约中介费退吗
40分钟前
刘同发律师
近期帮助 165445 人
你好,如何在网上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以及网贷逾期后财产评估的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46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015 人
房屋被男方拿去贷款,女方不知道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