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想咨询下主要责任是多少责任?是按照什么来划分赔偿的?
更新时间:2018-09-04 15:02:52
问题描述:
阴历的初九,大概晚上六点半左右,我骑摩托车自东往西在
机动车道上自东往西直行,一电动车自南到北横过马路,电动车过马路处是双黄虚线,由于天色朦胧,加之我方摩托车对向驶过一轿车,开之远光灯,对方电动车未开灯,且急于驶在轿车前方横过马路,导致我方与对方相撞,当时我方第一反应踩刹车,为了不让对方受伤严重,我方偏了下车头,导致我方两脚趾骨折(右脚第四第五趾骨骨折),导致对方让我方刮倒,倒在旁边路沿石边,嗑掉一个牙(不知道是不是门牙)。
但是由于本人没有
摩托车驾驶证,以及没有摩托车
保险,以及在鉴定中,发现我方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前刹车不合格)今天出来了事故鉴定责任书。我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想咨询下主要责任是多少责任?如果需要进行赔偿的话,是按照什么来划分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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