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计算的,并且我妈要陪我去,我因为车祸不能正常上学三个月,您觉得我的索赔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8-09-04 07:23: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回家的路上走在路边上,在一段没有路灯的路段,一辆摩托车没有开灯,骑得很快,从我身后把我装倒,及时送往医院后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小腿骨大骨和小骨均有骨裂,腰部大面积擦伤,头部三处裂口(没有伤及头骨)缝了七针,摩托车司机鉴定喝了酒。我因此没能及时到校,请了一个月假,且要拄拐三个月。在医院住院了十天,头上,腰上的伤好的差不多我就出院了,出院后和肇事者协商赔偿问题时产生了分歧,我按照
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计算的,
医疗费中除了医院花的钱还有1500元医药费。我虽然是大学生,但是我有一份美术老师的工作因伤后半年都不能做,我的误工费3000。在医院的护理人员是我爸妈,护理费4000。我请的假结束后,因为腿上还有石膏,去外省大学上学只能做卧铺,并且我妈要陪我去,交通费一共1713元,去了那边我妈两天的住宿费,伙食费一共350,还有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1000元,车祸也弄坏了我的眼镜花费950元,一共13513元,我因为车祸不能正常上学三个月,体育课面临挂科,头部三个明显伤口,加上
精神损失费,我向对方索要20000元赔偿费,您觉得我的索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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