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前,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19-12-03 10:15:11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6年5月23日购买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给买受人,若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应承担
违约责任,现在房开商于2018年5月发布通告,告知领取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相关资料,请问房开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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