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不给支付加班费,请问职工索要年薪假加班工资从何时计算才有效?是否有加班工资?
更新时间:2019-11-08 18:14:36
问题描述:
自从职工带薪休假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单位从未安排过我和其它职工休过假,而且在16年连周六都强制让职工加班,当时单位制度是实施九六工作法,让广大职工每天上班不低于9小时,每周上班6天,17年元旦也不放假,长期以来广大职工多次向单位索要加班费,可就是不给支付加班费,于17年9年10月19日全体销售人员罢工2天,就这样单位仍以各种理由不给广大职工加班工资,在11中旬广大职工提出如再不支付加班工资将走法律途经,到12月初单位说周六不要职工加班了,中旬单位才通知说没休年假的同志现可休假。请问职工索要年薪假加班工资从何时计算才有效?今年到12月中旬才安排我们休年假如果不休是否有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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