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原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甲方保证房屋符合国家租赁房屋有关规定,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10-27 14:52:54
问题描述:
我今年2月份租住2月份租住一套五楼的房子,当时与房东签订了
租赁合同,付清了一年的房租费和押金,但后来我因特殊原因不住了,
合同规定不得转租,我给房东打电话告诉他我不住了,他当时口头说找个人续租,但房租要求高于现租价,我就按我的合同价转租了房子,但与今年11月11号,该房子暖气管非人为破裂,造成五楼和下面楼层木地板变形,敲起来了,房东知道情况后要求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原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甲方保证房屋符合国家租赁房屋有关规定,保证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我认为暖水罐破裂属不可抗力因素,房东所使用的暖水罐阀门属劣质品,供暖时也没有通知检查,合同也没有此方面的规定,因此我认为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如果要赔偿的话只承担“不得转租”的违约责任,但房东要求我全部赔偿,我不知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给帮助,我该怎么做?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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