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重视违约金金额,现觉得违约金过低,还可以申请提高违约金?如何申请?是否可以与开发商完成交房手续?
更新时间:2019-09-25 21:14:3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16年于天津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总房款113万元,组合贷款。开发商逾期228天交房,协议约定如逾期90天以上可追缴已付款利息及
违约金万分之0.01。签协议时由于房屋即将完工,未重视违约金金额,后由于电力配套问题造成延期。现觉得违约金过低,是否还可以申请提高违约金?如何申请?补偿确定前是否可以与开发商完成交房手续?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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