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饭店房屋4万,付了房东5万,房租加兑东西付了房东6万,第三年付了房东4万,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23 12:12:46
问题描述:
租饭店房屋4万,饭店里的东西是3万分两年兑下来的,第一年因为是租,
合同上只写了只写了一些重要物件,付了房东5万,第二年房东在外地,找的为托人做的合同,合同上面只写了属于房东的东西,剩下的归我所有,房租加兑东西付了房东6万,第三年付了房东4万,现在三年到期,交接时房东不在,找的
委托人,现在房东拿第一年的合同叫我把合同上没写的东西送回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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