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企业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企业在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是按岗前工资标准还是按待岗培训期间的这1年计算呢

更新时间:2019-08-30 20:06:46
问题描述:
单律师您好:我是江苏徐州国企有着29年工龄的员工,企业因效益问题,我于2015年7月待岗培训,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1400元,现企业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企业在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是按岗前工资标准还是按待岗培训期间的这1年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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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19-08-30 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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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19-08-30 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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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2019-08-30 2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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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2019-08-30 2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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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待岗2年之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测算依照当初最低工资规定测算還是依照待岗前照常上班领到工资待遇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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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企业员工,工伤认定后企业应支付部分赔偿,企业应何时支付我的赔偿,还是离职时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购买社保,确定伤残后社保基金支付一部分,如果没有购买社保或者购买不足额,则由单位支付或补足,离职时还有两项补助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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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病假工资标准计算,还是按请假前的正常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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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基数?我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请问在计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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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饭卡里的钱不退怎么办?
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维权为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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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具体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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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变更的形式是口头变更的形式;书面变更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必须协商达成一致,且对要变更的内容是明确肯定的。否则合同推定为未变更。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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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就是我们现在不在劳动合同法以内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提交存在劳动事实的关系材料,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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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盖章问题
实习报告单位盖章,应该盖公章。 一般到某个单位实习,会被分配到相应的部门或者到各部门轮岗,实习期满的时候,为了考核实习本人的实习效果,个部门呢都会出具部门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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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盖章的问题
实习报告单位盖章,应该盖公章。 一般到某个单位实习,会被分配到相应的部门或者到各部门轮岗,实习期满的时候,为了考核实习本人的实习效果,个部门呢都会出具部门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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