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提前向老板写书面辞职申请书的,您说那合同生效吗?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更新时间:2019-08-28 09:51:05
问题描述:
本人4月12在以纯服装店上班至今12月23离职,我是提前向老板写书面辞职申请书的,我交给老板之后第的第二天老板就叫我不做了,也就是老板放了我走。第二天12月24就没做了,老板那时看到离春节近了,怕员工走了人手不够,所以到我们10月份才开始签的
合同,我们都不愿意签,老板说不签的话要必须写保证书做半年,最后是老板的强迫下我们都签了,签之后并且只有甲方有合同,乙方没有合同。老板说签合同不满一年要扣我500元,您说那合同生效吗?我怎样去告他?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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