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是否合法?我能否要求公司给出补偿?
更新时间:2019-08-12 13:23:20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婚庆公司做一份场布工作??8月入职??到现在10月属于实习期 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时制的
劳动者,平时上下班时间为9点30到晚6点,有婚礼需要现场布置执行时会从早上7点起床一直做点凌晨12点以后,
法定节假日工作也没有加班费??公司签合同时表示每月15日发放上
月工资,结果9月20日左右才发放8月份工资现在9月份的工资10月29日还没发放下来另外算出的工资表与当时公司开会时商量出的工资提成计算方式也完全不同,基本属于不可能达到的地步保险方面公司开会口头表示满一年缴纳保险,实习期职工或者不想缴纳保险的正式职工给予200元保险补贴,现在9月工资单上也根本没有计算。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我能否要求公司给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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