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与企业签订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并且中断单位应当为我缴纳的集体应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只替我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仅此一项
更新时间:2019-08-11 12:09:1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职工,在1997年与企业签订过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书,2003年这家企业的我们这个野外作业队全伙解散,叫我们工人歇业回家等通知,也没有与我办理任何手续,一直到现在。03年开始就停止发放我的工资,并且中断单位应当为我缴纳的集体应交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原单位至今没有发给下岗通知书,既没有发给我基本生活费,只替我缴纳职工
医疗保险金仅此一项, 年单位说我是单位存续职工,又重新开始替我缴纳单位部分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然而,解散的原单位的队长、会计既发给一次性补偿金两万余元,又发放基本生活费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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