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印发了工作考勤管理的暂行办法,公司改制前属于事业单位,是否合法?怎样修改合法
更新时间:2019-08-10 04:40:30
问题描述:
今天公司印发了工作考勤管理的暂行办法,条例规定迟到早退脱岗罚款50,旷工一天罚三天.对于经常迟到 早退 旷工的,连续旷工5日,累计全月旷工5日、半年10日、一年15日,除以扣除当
月工资薪酬和全年绩效奖金总额外,还将视情节予以解聘或开除。请事假扣减当日全额
工资。
病假扣30%工资。公司改制前属于事业单位,我觉得有违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规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怎样修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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