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劳动仲裁胜利了,他们说的成立吗?
更新时间:2019-08-08 23:47:59
问题描述:
离职时,只有盖有公司公章和老板签名的工资欠条。没有打卡记录,没有购买社保,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没有
其他一切能证明我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在递交
劳动仲裁时,需要一份证人证词。因为之前的同事都追回工资了没有人愿意帮我作证怕找麻烦,我就找了同一层楼办公的其他公司的员工帮忙写了一份证人证词,后来劳动仲裁胜利了,当时劳动局的人告诉我说是终审对方不能再上诉。可是现在那公司要告我做伪证。他们说的成立吗?我应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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