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也不给。不给工资,但店长还说工资照样发!我这种情况要请律师吗?不请律师我也不知道怎样去操做
更新时间:2019-08-08 14:17: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个没开业的店上班,店长说好没营业一天一百,试营业后一天一百五,我从2017年2月2号做到2017年3月16号辞职,我辞职店长不让走,说我不经过他同意就是离职,一分钱也不给。按店长说那个
工资算起来刚好5600元整,后面没办法就请了
劳动监察大队去协调,他给我算了700多元工资,说他店没开业,不给工资,但没营业的时候我们一直在做店里卫生,发传单,培训,这期间说好一天100元,从2月2号做到16号,2月17号营业后说好150一天。一直做到月16号,但3月1号消防不过关又关门了。但店长还说工资照样发!但最后说的不算数,我这种情况要请律师吗?请了律师费对方能付钱吗?不请律师我也不知道怎样去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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