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户主不同意。请问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8-04 05:32:0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今天上午在民事庭做假证了。原因是这样的,我们单位在07年的时候预售房子,当时的价格是每平米是7500元。有一个户主先交了十五万的
定金,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一直到2011年才交付。
公司这时反悔不愿以7500元的价格售出,并想按照11年的市场价格卖出,但该户主不同意。这时公司采取做假合同。并以我的名义购买该房屋,其实就是自己假手卖给自己。为此我在法庭上做了假证。请问我会不会承担
法律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