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企业签订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是否可以追讨剩余租期内所规定的租金。律师代理费应是多少!我想终止合同
更新时间:2019-08-03 16:45:00
问题描述:
我与一家
企业签订5年的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现在已经租用4年,(对方按每年支付房租形式支付租金,尚有余下的一年没有支付租金),由于对方经营不善,现已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搬离
住所并私自贴出出租广告,这种情况是否造成违约,我是否可以追讨剩余租期内所规定的租金。怎么办理!律师代理费应是多少!谢谢!如果它构成违约。我想终止合同,怎么办?需要走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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