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在劳动仲裁申请中申请公司补交社保?
更新时间:2019-08-03 16:20: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16年7月至10月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劳动
合同,合同有工资标准。我于2016年9月收到了来自公司的转正邮件,但是邮件上标注的转正日期是2015年9月。之后我于十月九号发送了离职邮件,并于十月尾完成了离职交接手续。然后老板一直拖着我的工资,十一月初发了九月份的工资,十二月中发了十月份的工资,但是这两个月的工资都是按转正前的工资标准发放的,请问1.我如果申请
劳动仲裁的话,我收到的那封错误年份的转正邮件是否有效?2.在我四个月的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买社保,我是否可以在劳动
仲裁申请中申请公司补交社保?3.老板不愿意补全应发工资,我是否可以用劳动法85条要求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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