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创造的财产购买了自己名下的房子,他名下的房子加工厂银行存款都被他的子女得到了.因为这些共有财产都在他的名下.我有权利分割财产吗?我该提供什么有利证据?
更新时间:2019-08-03 00:23:42
问题描述:
他用
同居期间二人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购买了自己名下的房子,办加工厂,给儿子办婚礼.从去年8月份到今年5月份得了癌症手术费和治疗费花了几十万.现在他已经因病去世,他名下的房子加工厂
银行存款都被他的子女得到了.因为这些
共有财产都在他的名下.我有权利分割财产吗?我该提供什么有利证据?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