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回我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8-08-19 18:03:2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7年8月以相亲的方式在家和邻村的一名女孩认识,并在三天后
结婚(并未登记),礼金和金银手饰全都一次性付清和买齐。一星期后她随我来到我的工作地方天津并正式开始了
同居生活,20天后她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提出想回家,在我和我家人的反对和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独自回到家中。她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后再次回到我的工作地天津,在我们同居的第二天晚上因为一点小矛盾,她愤然离开住所并在旅馆过夜,第二天她早上她回来的时候我没有责怪她,在我去上班的时候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所有衣物并打电话给我说要去别的地方上班并要和我分居。被我及时回到住所拦住,在我的强烈反对并且劝说和阻拦的情况下,她趁我不注意丢下所有行旅和衣物只身从小巷子中丢走,至今下落不明。(我家人要求她家反回所有
彩礼和其间在她女儿身上的所有花费,她急!!!家人以女儿不在事实不清为拒绝反还)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一定要等他女儿回来,如果他女儿一直不回来我该怎么办,我至少要等多久。我该怎样要回我的损失。请快点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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