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地方上自建了房屋,因为我们当地政府和村干部说建房子不需要打房产证之类的,咨询一下你们律师。
更新时间:2019-07-16 15:14:25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家现在是这样一种情况:
原来父亲把房子建到一个相对偏远地方,那个时候只有我家一户人家,但是父亲坚信那个地方一定会发展起来,所以这十几年期间不断收购了那些荒地,但是农村收购东西你们应该知道,一没有收据,二没有通过律师或者有签订相关合同类的东西,果不其然,现在这个地方成为了中心地段,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家里收购的这些土地受法律保护吗?一部分地方上自建了房屋,还有很大一部分地方是没有建东西的,而且所有的建立的房屋都是没有土建局的房产证的,因为我们当地政府和村干部说建房子不需要打房产证之类的,我相对年轻一点,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所以现在咨询一下你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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