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其余合同内340万拒绝履行,即42万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7-07 15:39:57
问题描述:
双方签订了合同标的额550万的
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现在买方履行210万后违约了,其余合同内340万
拒绝履行,卖方起诉买方,诉讼请求除了主张尚欠货款210万,还要主张违约金。问题是:1、按合同约定主张标的额百分之20的违约金,即110万,是否过高,法院是否调整?2、可否主张已经履行的210万的百分之二十,即42万违约金?3、可否主张未履行部分340万的百分之二十即68万违约金,卖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合同履行后,卖方有百分之25的可得利益。最关紧的问题是:按那种方式主张违约金,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最大?说明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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