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不给护理费,只给厂方安排的陪护人三天护理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7-05 06:49:52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私企打工,在2015年12月31日上午上班时左手小手指撑骨骨折,当天下午在怀化二医院动完手术后厂方安排一同事陪护到19点左右,第二天上午来了,下午就走了,其余白天晚上都是我哥照顾,总共住院18天,出院后,厂方不给
护理费,只给厂方安排的陪护人三天护理费,我的
工资和伙食费只给40元每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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